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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說明
透過本課程,我們希望培養學生具備的專業能力:
1. 讓藝術創作者具備有助於其從事創作的歷史反省能力。
2. 讓藝術史研究者具備臺灣美術史的研究與書寫的能力。
3. 讓美術館專業人員具備有助於臺灣美術史相關的典藏、研究、展示與教育推廣的能力。
4. 讓獨立策展人具備符合臺灣美術史知識與觀點之策展與論述能力。
5. 讓藝術教育工作者具備正確的臺灣美術史的認知與說明能力。
 
【電子報】
 
課程學年
104學年度第1學期
 
授課時數
18週,每週三 9:30~12:30
 
授課教師
廖仁義助理教授/北藝大博物館研究所